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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秋季拍賣
觀古II — 玉器金石文房藝術

880
青銅「作從彝戈」方鼎(商晚期)

22 cm. (8 5/8 in.) high

出版:由法國吉美博物館Daisy Lion-Goldschmidt(1903-1998年)編撰的:1960年版《中國藝術》(《Chinese Art》)一書,紐約,頁38-39
來源:Henri E. Hoppenot(1891-1977年),1933年至1937年在北京擔任法國駐華大使
1978年後由法國巴黎作者與藏家Michel Beurdeley(1911-2012年)得到並珍藏
「作從彝戈」方鼎考
井中偉 吉林大學考古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這件青銅方鼎是已故法國外交家、政治家亨利·奧普諾(Henri Hoppenot,1891年10月25日~1977年8月10日)舊藏,並著錄於擁有西方藝術史界中國藝術教科書之稱,由吉美博物館Daisy Lion-Goldschmidt(1903-1998年)編撰的:1960年版《中國藝術》(《Chinese Art》)一書,此書風靡藝術史世界數十年,是最重要的藝術史著作之一。亨利·奧普諾先生曾在1933年至1937年擔任法國駐華大使,更於1938年成為法國外交部歐洲事務部總部長。1952年至1955年晉升成為第二任法定法國常駐聯合國安理會主席,1955至1956任職最後一任中南半島總督。他與他的妻子一生鍾愛中國藝術與文化,曾在中國任職其間拍下了很多難得一見的美景與風土人情,並出版攝影集一本《Extrême-Orient (1951)》。由此可見此方鼎很有可能得自其1933-1937在中國任職大使的時光,然後伴隨他走完了後來漫長一生的歲月與征途。1978年後由法國巴黎藏家Michel Beurdeley(1911-2012年)得到並珍藏至今。
在當時的出版資料中,僅介紹了該器的形制花紋簡況並附一張彩色照片,而未發表銘文資訊。今獲悉該器腹部內壁鑄有「作從彝戈」四字,末尾的「戈」字是族氏銘文。根據王國維首倡有銘銅器「器以類聚,名從主人」的定名原則[1],可將該器定名為「作從彝戈」方鼎,簡稱「戈」方鼎。「戈」方鼎造型端莊勻稱,紋飾典雅華美,銘文凝重簡練,鑄造精工優良,是一件傑出的藝術珍品,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價值。
一、形制
「戈」方鼎的長方形口微敞,窄折沿略上揚,沿面稍傾斜,前、後側口沿中部略內凹,方唇,唇面斜收。倒「U」形雙耳微侈,立於左、右側口沿中部,耳穿為圓角長方形,耳體上厚下薄,橫截面為長方形,下端與沿面基本平齊。長方形直腹,四壁稍有斜收,呈口大底小狀。底部近平,四角方正,中間稍為內凹外鼓。四柱足直立,上粗下細,橫截面呈不規則扁圓形,足體近似蹄形,足高與腹深相若。通高22厘米,口長17.8厘米,口寬14.2厘米,重2.18千克。
「戈」方鼎系合範鑄造,腹外四隅扉棱上下與四足上部獸面額鼻中脊的範線痕雖經精心打磨,但仍隱約可見。底面有「X」形平行雙陽線加強筋,四足上部內側與底面交接處附銅加厚,底面四足間的橫向範線清晰可辨,局部尚存毛茬,兩端範線延伸至四足內側,每足均有兩條豎向範線,範線之間形成不規則淺槽,槽內局部殘存淺紅色範土,四足底面上的澆鑄修整痕跡清晰可見,其中交叉對應的兩足底均有澆鑄凹窩,另兩足底均有打磨過的瘤疤痕。
眾所周知,銅鼎是中國夏商周三代的禮儀重器和政權象徵,其淵源可追溯至距今七千多年前黃河中上游地區常見的陶三足器,作為日常烹煮的陶鼎歷經數千年,這種民生炊具因青銅材質的運用而被提升為神聖的禮器。方鼎是鼎類家族中的卓爾不群者,兩耳方腹四足,誠可謂「齊莊中正,足以有敬也」(《中庸》第三十一章)。截至目前,歷代傳世和考古出土的青銅方鼎數量已超過380件,它們的演變軌跡大致經歷了發軔、蛻變、頂峰和衰亡四個階段[2]。發軔階段相當於二裡岡上層至殷墟一期(即商代早期晚段),以河南鄭州商城三處銅器窖藏出土的八件方鼎[3]為代表,基本形制表現為體大而壁薄,通高多在五十厘米以上,直角方口,平折沿,立耳帶凹槽,深腹斜直呈斗狀,截尖圓錐狀空足,腹深大於足高。蛻變階段相當於殷墟二、三期(約商代晚期),方鼎數量顯著增多,器體變得敦厚,基本形制為長方口、近直腹、圓柱足、腹深與足高相當,雖有高達六十厘米以上的王室重器(如司母戊鼎、司母辛鼎、牛鼎、鹿鼎),但更多的是通高在二三十厘米左右的大宗禮器,另有少量侈口直腹、直口鼓腹以及垂腹圓角方鼎。頂峰階段約當殷墟四期(商代末期)至西周早期,標本量占方鼎總數的70%以上,通高基本在二三十厘米左右,罕見大型重器,在延續第二階段主流形制的基礎上,器體由敦實厚重向端莊勻稱發展,細部造型的新變化表現為口部長寬比擴大,立耳多上厚下薄,腹深變淺,柱足變得細高,有些足中收束向蹄形演化。此外,本階段垂腹圓角方鼎數量有所增加,還出現了附耳。西周昭穆時期的青銅方鼎數量銳減,形制以附耳垂腹圓角方鼎為主,穆王之後,似已退出歷史舞台[4]。
由上可知,「戈」方鼎屬於頂峰階段的常見形制。若細加比較,「戈」方鼎雖與河南安陽殷墟出土的「亞址」方鼎(見圖一)、「父戊甯止」方鼎[5](見圖二)形制大小近同,但這兩件殷墟三期的方鼎均敦實厚重,圓柱足粗壯平穩,而「戈」方鼎則顯得端莊勻稱,四足上粗下細蹄形化,所以「戈」方鼎要晚於殷墟三期。再與上海博物館藏「員」方鼎[6](見圖三)、陝西長安花園村西周墓出土的三件「■■進方」鼎[7](見圖四)以及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M1017出土的兩件「伯」方鼎[8]相比,它們無論形制大小還是裝飾風格都幾乎相同,唯局部紋飾稍有差異。「員」方鼎和「■■進方」鼎均為西周昭王時器,「伯」方鼎被發掘者定為西周中期偏早,似有失偏頗,應提早到西周早期晚段。因此,根據以上形制對比,可將「戈」方鼎的年代定在西周早期(或偏晚的昭王時期)。
二、紋飾
「戈」方鼎的口部與雙耳均為素面。腹部四隅各有一條長扉棱,扉棱上段歧出雙短齒,略呈「F」形,兩側亦飾有上下縱列的「F」形陰線雲紋。前、後側腹壁紋飾一致(以銘文所在腹壁為後側),均由蛇紋帶和乳釘紋帶構成封閉的寬式「回」字形組合佈局,中間的橫長方形部分以陽線框出,平素無紋,可視為裝飾藝術的「留白」。上腹正中各有一條短扉棱,扉棱上端歧出一短齒,以短扉棱為界,兩側飾對稱的一組「E」形雲紋和兩組蛇紋,均作淺浮雕狀,以雲雷紋填地。「E」形雲紋相背緊貼扉棱,雲面飾陰線紋。兩組蛇紋分列其外側,每組兩蛇同向,四蛇兩兩相對,每條蛇體均以陽線勾勒,身軀粗獷,扁圓蛇頭下探,雙眼圓凸,短嘴前伸,軀幹拱起近平,中部向下彎折,蛇尾上翹回卷,蛇身飾陽線鱗紋。蛇紋帶之下是乳釘紋帶,乳釘均為小圓帽形,每面左右各有三列,每列六枚,下方三排,每排十三枚,呈「凹」字形排列。左、右側腹壁與前、後側腹壁的紋飾組合形式近同,唯上腹飾兩蛇,下腹所飾的三排乳釘每排八枚。足上部鑄一浮雕獸面,獸面以額鼻折中,與腹部扉棱相應,「C」形角略上揚回卷,角面飾陰線雲紋,葉形耳,耳面飾「十」字形陰線,陰線眉毛向上彎卷,「臣」字形眼,內眼角大而下垂,凸橢方目,目中一橫向凹窩恰作瞳孔,鼻樑拐角方正,雲紋形鼻孔翻卷,齜牙咧嘴,兇相畢露。獸面之下有兩周凸弦紋,弦紋不及足內側。
方鼎腹部四面相對平整,便於紋飾製作與佈局。張懋鎔曾將方鼎腹部紋飾的構圖方式分為環繞式、分段式、整版式[9],它們顯然是與不同階段分範鑄造技術水準相適應的。前述商代早期的方鼎腹部紋飾佈局基本都屬於環繞式,鄭州商城八件方鼎均為包角拼鑄而成,技術比較原始[10]。進入商代晚期,由於分範鑄造技術趨於成熟,方鼎以垂直分範最為常見,或分四扇,每面一扇;或分八扇,每面為對稱兩扇[11]。這樣方鼎腹部的紋飾構圖方式既可以做成整版式的,也可以是分段式的,前者往往突出獸面紋,後者以「二」字形動物紋帶加「凹」字形乳釘紋帶+中間留白的佈局最為常見,「戈」方鼎即屬於此。
「戈」方鼎上腹部所飾的蛇紋帶中,每條蛇就是一個紋飾單元,軀體呈「几」形,以扉棱為界,成對成組。此外,還見有以數條頭尾相接橫向組成的蛇紋帶。這兩種蛇紋帶均見於殷墟晚期至西周早期,通常用作輔紋。「戈」方鼎上的蛇紋佈局與上文提到的「■■進方」鼎和「伯」方鼎完全一致,比較特殊的地方在於軀體相對粗獷,且以陽線勾勒出中脊和對稱的鱗片紋,目前尚屬首見。
乳釘紋是商周銅器上最常見的紋飾之一,最初可能模仿用於固定的鉚釘,這從鄭州商城大方鼎包角拼鑄痕跡上可以管窺一二,後來方鼎大量使用乳釘紋的裝飾傳統蓋源於此。方鼎上的乳釘紋通常有意識地排列組成六列三行的寬式「凹」字形,中間多留白,或填入勾連「山」字形雷紋、豎棱紋等。以往有人認為商代早中期方鼎多用於祭祀女性祖先,而商代晚期乳釘紋則既可用於祭祀女性祖先,也可用於祭祀父輩祖先,西周早期方鼎上的乳釘紋裝飾只是簡單模仿,已不具備祭祀意義[12]。「戈」方鼎上的寬式「凹」字形乳釘紋帶屬於晚商至西周早期的慣例,是否具有某種特定涵義,尚難以深究。
「戈」方鼎腹部四隅的「F」形扉棱是西周早期青銅容器上比較常見的裝飾,具有鮮明的時代風格,以往多用它來作為判定晚商和西周早期銅器的斷代指標。現在來看,這種扉棱並非是西周早期銅器的創新,而早在殷墟三期的銅器上就已出現了。與前述「亞址」方鼎共出的「亞址」方尊、「亞址」卣上,「F」形扉棱與晚商常見的條形扉棱共飾一器[13]。不過,殷墟三、四期的方鼎上尚未見到「F」形扉棱,由此判斷「戈」方鼎的年代為西周早期還是可信的。
三、銘文
「戈」方鼎腹內後壁中部鑄有銘文一行四字:「乍(作)從彝,戈」。銘文所在位置對方鼎擺放具有明確的指向性,當其被供置於宗廟祭案之上,後腹壁內的銘文恰好能被祭者觀瞻到。至於無銘方鼎,因其口部長短有別,且雙耳均置於短邊,以寬腹為前後,自然也很容易擺正。毋庸置疑,在特定場合正確擺放青銅禮器具有特殊意義。當時工師在設計鑄造它們時,自然會綜合考量耳、鋬、足、主紋、銘文等各部位特徵的內在聯繫,以滿足禮制所需的陳列效果。對此已有多位學者論及[14],不再贅述。
「戈」方鼎的四字銘文中,首字下半部雖銹蝕稍有殘泐,但仍可辨識是「乍」字,通「作」,意為製作。第二字的書體結構突出二人相隨之形,其下有「止」,左下方一筆劃彎弧,間斷兩段作「彳」形,故此字應釋作「從」字。「從」是「从」的孳乳字,《說文•從部》:「从,相聽也。从二人。」「从,隨行也。从辵从,從亦聲。」一般認為,「從」字象二人跟隨之形,「從」字是「從」加偏旁「彳」「止」的形聲字,這種構形當是為了表示行義。第三字的結構象雙手執牲殺祭奉獻之形,左上方的兩點代表著滴灑的淋漓鮮血,釋作「彝」字已成共識。然而,作為字形主體的犧牲部分具體所指,長期以來歧見頗多,其中以晚清楊沂孫(1812-1881)首倡的雞形說比較流行,他認為古彝字從雞從廾,雙手所執部分象雞的冠、翼、尾及距形[15]。鄒衡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闡釋「『彝』字「像將雞翅膀用繩索捆縛,左邊落下血滴,表示宰後用雙手捧送供神之狀」,並列舉古代殺雞盟誓的文獻記載和現今宰雞敬神的民族學材料進行論證,還提出應將考古發現的陶鬶形器定名為「雞彝」[16]。張光遠也認為「『彝』字結構當像用雙手捧一縛翅之雞,雞腳甚長,雞頭之前灑落血點,應是古時致祭,用殺雞灑血作犧牲以敬奉鬼神的象形,本義乃源於祭祀而引申作祭祀之器解」,並以臺灣雅美族用雞祭祀習俗進行佐證[17]。詹鄞鑫則提出「金文『彝』字的主體是人形,人頸上似乎都沒有人頭,卻加上一把象有勾刃的刑具,旁邊淋漓的數點,無疑是濺出的鮮血」;「『彝』字本象雙手進獻被砍掉頭顱的反縛兩手的俘馘之形,它的本義很可能就是屠殺俘虜作為犧牲而獻祭祖宗」;甲骨文中「彝」字用作祭名,後引申為祭器總名[18]。以上所論不管雞形還是人形,均表示的是祭祀所用犧牲,所以「彝」字實為商周時期殺牲獻祭活動的生動寫照。彝字本義既已明瞭,那麼由彝祭可以泛指所有祭祀活動,並引申為祭祀用器的總名,自然是順理成章的事。彝祭必需殺戮,由殺戮之義引申為刑法、常理法則,所以在先秦典籍中彝字可訓為法或常,如《尚書•康誥》中「殷彝」「民彝」之「彝」當作刑法講。此外,彝、夷古音相同可通用,夷字的殺戮之義(如夷宗、夷三族等)當是假借彝字而來。末尾的「戈」字是一把完整的銅戈之象形,作三角援戈頭橫向安裝於柲(柄)上端的式樣,戈頭內上系垂飾,柲下端套鐏。銅戈是夏商周時期最主要的也是最常見的長柄格鬥兵器,堪稱三代武庫之主宰[19]。「戈」字在這裡代表「戈」族的名號,屬於族氏銘文。
「戈」方鼎自名「從彝」,「彝」是青銅禮器的總名,「從」是「彝」的功能性修飾語。「戈」方鼎的銘文格式相對完整,雖然前面省略了作器者,但末尾標有「戈」族名號,能夠辨識它是「戈」族為某人製作的銅器,應屬於「戈」族的作器者向鑄銅作坊定制或自主鑄造的產品。年代與「戈」方鼎同為西周早期且銘文內容完全一致者還有戈尊(《集成》5771)、戈卣(《近出》583),其中戈尊現為英國塞利格曼氏所藏,戈卣原為荷蘭皇家飛利浦電子公司首席執行官Anton. F. Philips(1874-1951年)舊藏,現藏於英國倫敦蘇富比拍賣行。若細緻比較,這三件「戈」族銅器銘文字形筆法還有一定差異,「從」「戈」二字尤其明顯,很可能系由不同的寫手所作,但不排除是同時生產的成組禮器。
關於「從彝」的用途,宋代學者曾有熱烈討論。北宋呂大臨(1040-1092)記述當時河南河清「河濱岸崩」出土十餘件銅器,其中鼎、簋、甗、盉、觚五件銅器自名「從彝」,而與之同出的一件銅卣則自稱「尊彝」,故云「疑五物者,為此彝陪設,故謂之從彝」[20]。呂氏依據共出關係將它們視為配套組合,「從彝」為「尊彝」陪設,在禮器組合中屬於陪器。王黼(1079-1126)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解釋為「蓋彝言其常,曰從則如品之有從,亦有所謂陪鼎者也」[21]。王氏將「彝」訓「常」,認為「從」是相對於常器的陪器,如同周代禮書所載正鼎(升鼎)之外居於陪設之位、用以加饌的陪鼎(羞鼎)。呂、王二氏是從器類和使用次序的角度解說「從彝」的。與此不同,黃伯思(1079-1118)認為「諸器制度大概相類,以其可尊而為法曰尊彝,以其陪貳非正,故曰從彝」[22]。與黃氏齊名的董逌(生卒年不詳)則認為「從彝」是對宗廟常用器以外的從享之器的稱呼,所謂「蓋彝常器也,尊鼎常薦也,其從以享者,隨器以名之。古人於宗器,其重如此」[23]。南宋的薛尚功(生卒年不詳)認同黃伯思的看法,指出「從彝」與銅器鑄造性質有關,即所謂先王之時作器,「不中度不鬻於市,戒在於作為淫巧,以法度為繩約要,使其器可尊可法」而稱「尊彝」,曰「作從彝」者,「從言其次耳」[24]。薛氏將「從」訓「次」,有陪貳之義。趙希鵠(1170-1242)則認為「從彝」之稱與祭器中盛放的食物有關,即所謂「古之祭器名曰從彝,曰從則其品不一,蓋以貯已熟之物,以祭宗廟」[25]。以上諸家見解涉及到「從彝」的禮器命名、使用功能、鑄造性質、所盛祭食等不同層面,所論頗為深入,可概括為「從彝陪器」說。
明清金石學者大都因循宋人解說而少有創新,吳榮光(1773-1843)提出:「凡言旅者皆祭器,凡言從者皆出行之器,如從鈃、從鐘、從彝是也。」[26] 吳氏認為金文「从」或「從」的字形寫法皆象二人前後相隨之形,訓「隨行」,於「彝」或專名前作定語,指隨行之器。這一觀點可稱作「從彝行器」說,得到了部分現代學者的認同。譬如,馬薇廎補充說:「古公侯行旅在外,宴享時亦奏鐘鼓,常以鐘相隨,故稱『從鐘』,作從彝之稱『從彝』者,亦即此意。」[27] 杜廼松根據《說文》對「從」的解釋,認為「銅器中的從器與行器應具有同樣的性質與作用」[28]。與之不同,戴家祥則認為金文「从為祭器名稱」,從有隨從之意,金文「旅鼎」「旅簋」的「旅」作旗下二人隨行形,「可能與從字有關」[29]。因「從」字孳乳於「从」,故可稱之為「從彝祭器」說。除了這兩種說法,有些學者在繼承宋人「陪器」說的基礎上新提出所謂「以類相從」的「从屬器」說。以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芮公作鑄從器(包括鼎、簋、壺、鐘)銘辭為例,張亞初認為「從」字可能包含兩種意思,一種可能有隨從之義,另一種可能引申為成套成組的列器,將「從」訓為「以類相從」[30]。陳英傑認為「從彝」行用時間大致與「旅彝」重合,西周早期北單鼎的銘文「北單作從旅彝」(《集成》2173)表明「從」「旅」不大可能意義相同,當各有側重,「從」蓋取「同類相從」之義,其在整個兩周的使用頻率遠不如「旅」[31]。雒有倉統計商周自名「从(從)」器一百餘件,銘辭均較簡略,二至五字不等,最長者不過十字,其中自名「从(從)彝」者以西周早期最多(有些「彝」字省略),「从」「從」兩種寫法並行,「从(從)」加專名「簋」者僅4件;西周中期數量銳減,器名「從彝」者6件,名「从」「从彝」者各1件;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14件「從」器名稱均為「從」加專名(鼎、簋、壺、鐘),在重點分析「從宗彝」「從旅彝」和「從用簋」辭例的基礎上,認為「將‘從彝’視為同類銅器或同組銅器的從屬器,是較為符合實際的解釋」[32]。由此可見,「从(從)」器字形書體和銘辭格式的變化具有明顯的斷代意義。
欲究明「從彝」之具體用途,自當由早及晚逐次求之,既不宜以早期本義通解後期衍變之意,也切忌以後期引申強釋原本用義。故以「从屬器」作為「從彝」之通解,似有以偏概全之嫌。理由如下:一是「從彝」銘文內容雖然簡略,然而大的時代特徵還是比較明顯的,字形書體和銘辭格式衍變的背後是否有用途上的改變需要考慮。二是「從旅彝」和「從用簋」均為孤例,「從宗彝」也僅兩例,自證「以類相從」尚可講得通,然而擴展到全部具有從屬性就不能不謹慎斟酌了。其三,最好結合考古出土「從彝」的埋藏資訊,考察其在器物組合中所處位置,以判斷其是否具有從屬地位。其四,「從彝」與「旅彝」銘辭格式大多相似,但數量不足後者一半,「旅彝」的用途發生變化可能會影響到「從彝」。除上舉「北單作從旅彝」鼎外,西周晚期弔逆簋的蓋、器體分別鑄銘「弔逆作從簋」「弔逆作旅簋」(《商周》04447),是另一種「從」「旅」同器的銘辭。一般認為,商代晚期的金文「旅」字象眾人集結聚於旌旗下之形,本義為軍隊。因其字體結構完全象形,筆劃繁多,而於甲骨上契刻不易,所以同期的甲骨文「旅」字大為減省,僅作旗杆旒帶下雙人相隨之形。由於殷周軍隊配備馬拉戰車,出征時旌旗可以插在戰車上,車上有乘員,所以晚商至西周金文「旅」字結構常增添車形成為繁體,有些則是簡體如甲骨文寫法。春秋早期開始出現從㫃從從的「旅」,即從旅合二為一,如曾伯簠(《集成》4631)、陳公子甗(《集成》947)的「旅」字均為這種寫法,且明言用於征行。而西周晚期弔逆簋「從」「旅」同器的銘辭,正處於「旅」字衍變的過渡階段。張光遠曾指出「旅彝」在西周早期專屬宗廟祭器,大約西周中期至春秋晚期間,它已可外攜,隨同征行,但仍用為祭器[33]。由此或可佐證,大多「從彝」在西周早期用作祭器,未必全都處於從屬地位,西周中期「從彝」與「旅彝」呈現此消彼長態勢,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出現的「從」「旅」合體現象表明「從」器已具有隨同征行之用,而未必「以類相從」。
最後來談一下「戈」方鼎所屬的「戈」族。先秦文獻記載「戈」族在夏時就已存在,《左傳•襄公四年》:「少康滅澆於過,後杼滅豷於戈。」杜預注:「戈在宋、鄭之間。」商代甲骨卜辭中有關「戈」族的記錄年代主要在武丁時期,「戈」族有自己的屬地,受商王差遣,與殷西敵對方國屢有戰事。目前見於著錄的「戈」族銅器有265件,年代分別屬於商代晚期、西周早期和西周中期,各期數量占比約70%、28%和2%[34]。從器物的空間分佈來看,河南安陽殷墟的「戈」族銅器年代較早(以殷墟二、三期多見),而距離安陽越遠者年代越晚,似有由安陽向外擴展之勢[35]。1971年和1991年陝西涇陽高家堡兩次發掘六座西周早期墓葬,其中四座距離緊鄰,排列有序,方向一致,所出成組銅器多數鑄有「戈」字,表明這裡是一處「戈」族墓地[36]。涇陽之名,最早見於《詩•小雅•六月》「侵鎬及方,至於涇陽」。高家堡地處涇水下游左岸,向南約60千米即為長安豐鎬遺址,這一帶可能是西周初年「戈」族的封邑,作為防禦西戎、屏障鎬京的戰略地位十分重要。
四、餘論
根據器形制法、裝飾風格與銘文內容三方面所做的細緻考察,可知「戈」方鼎是西周早期「戈」族的作器者向作坊定制或自主鑄造的精工產品。該器傳世雖已近百年,器身卻難得的保留有當年的相對原始狀態,可見原藏家的愛器之心,秘藏多年,少有視人,亦可供後來藏家研究學習。目前所見,屬於「戈」族的青銅方鼎僅有三件,另兩件均鑄銘文「戈父甲」三字,年代亦屬於西周早期,分別藏於美國哈佛大學福格美術館和英國倫敦不列顛博物館(《集成》1518、1519)。所以,這件「作從彝戈」方鼎的珍貴價值是不言而喻的。
上文所論「從彝」,只能算作「戈」方鼎的限定性用途,相當於青銅禮器的小共名。那麼,青銅方鼎有沒有專名?具體功用如何?這裡擬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稍作梳理,或許有助於深化「戈」方鼎「從彝」功用的認識。
方鼎因體型方正、兩耳四足而得名,似為俗稱,但實有自名「方鼎」者。1966年陝西岐山賀家村出土兩件形制大小、花紋與銘文完全相同的西周早期方鼎,腹內壁有銘文兩行六字:「史速作寶方鼎」[37]。據此可知「方鼎」之名稱在當時已經存在。《左傳•昭公七年》:「晉侯有間,賜子產莒之二方鼎。」孔《疏》引服虔雲「鼎三足則圓,四足則方」[38]。可見從西周到漢代,方鼎均是以其形狀而得名的。
西周方鼎中多有自稱「■」者,舊或釋讀「齍」,劉體智、郭沫若等學者據此認為是方鼎的專名[39]。不過此稱並非僅限於方鼎,亦用於分襠圓鼎,如西周中期的尹姞鼎(《集成》754);甚至還有用於鬲者,如伯邦父鬲(《集成》560)。因此多數學者認為「■」標明鼎、鬲之功用,與其形制方圓無關,但在具體解釋上又稍有區別。譬如,林巳奈夫依據《周禮》中「齍」用為粢盛之義來解釋 是盛在器中供祭的穀物[40]。陳夢家指出「方鼎與鬲之稱齊,皆假為齌,《說文•火部》敘在炊烘之後,煎熬之前,訓曰「炊餔疾也’,其本義當為炊飪,轉以名所以炊飪之器」[41]。朱鳳瀚認為「從皿之『齍』與從鼎之『■』就本義言,未必同義,所謂『黍稷在器以祀者』,皿作為盛放黍稷之器,非炊食器,而只是平底盛食器。而且以鼎為盛黍稷之器似也與其功能不合,鼎多用作烹或盛肉食之器。所以『■』從鼎齊聲,有可能讀作齌。」「以之名器言其烹食之速,功能之強」[42]。從考古發現來看,商代早期方鼎體型高大,腹底表面附著煙炱,應是商王室舉行重大祭祀活動時烹煮牲體的「鑊鼎」。商代晚期極少數大型方鼎如司母戊方鼎、司母辛方鼎等,也均為商王室所有,儘管出自墓葬,但它們很可能也是祭祀所用鑊鼎。此時開始出現的小型方鼎不僅用於祭祀,也隨葬於高等級貴族墓中,多採用「成對」配置,且通常與單件大圓鼎搭配,這種組合形式一直持續到西周早期,進入西周中期後逐漸被列鼎列簋組合所取代。一般認為大圓鼎是用來烹煮的鑊鼎,與之搭配的成對方鼎盛放烹煮好的食物,那些腹內發現有獸骨的應為正鼎,那些外底有煙炱的當是溫熱食物所留,至於方鼎可否用作陪鼎[43],盛放如禮書所載肉羹一類的羞食,目前尚無考古證據。比較而言,當以齌釋■比較合理。
注腳:
[1] 王國維《宋代金文著錄表》,收入《海甯王忠愨公遺書》,1927年鉛印本。
[2] 張懋鎔主編,黃薇著《中國古代青銅器整理與研究·特殊鼎類卷》,科學出版社,2016年。
[3]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鄭州商代銅器窖藏》,科學出版社,1999年。
[4] 朱亮、高西省《西周青銅方鼎初論》,見《西周文明論集》,朝華出版社,2004年。
[5]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殷墟新出土青銅器》,雲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圖版112、149。
[6] 陳佩芬《夏商周青銅器研究——上海博物館藏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5~16頁。
[7] 陝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西周鎬京附近部分墓葬發掘簡報》,《文物》1986年第1期。李學勤《論長安花園村兩墓青銅器》,《文物》1986年第1期。
[8]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1017號墓發掘》,《考古學報》2018年第1期。
[9] 張懋鎔《商周方鼎探論》,《古文字與青銅器論集》(第一輯),科學出版社,2002年。
[10] 李京華《鄭州商代大方鼎拼鑄技術試析》,見《鄭州商代銅器窖藏》附錄一,科學出版社,1999年。
[11] 岳占偉、岳洪彬、劉煜《殷墟青銅器的鑄型分範技術研究》,見《殷墟新出土青銅器》,雲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
[12] 張國碩《青銅方鼎研究——兼談乳釘紋與玄鳥崇拜之關係》,《中原文物》1994年第2期。
[13]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殷墟新出土青銅器》,雲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圖版125、128、129。
[14] 張光遠《鼎形器的方位與銘文位置的關係》,《故宮季刊》第十卷第四期,1976年。岳洪彬《殷墟青銅器紋飾的方向性研究》,《考古》2002年第4期。
[15] 各家觀點詳見李孝定編述《甲骨文字集釋》(第十三),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5年,第3889頁。周法高主編,張日昇等編纂《金文詁林》(卷13),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75年,第53~102頁。
[16] 鄒衡《試論夏文化》,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第137~143頁。
[17] 張光遠《周穆王時「作旅鼎」考——兼為「旅器說解」》,《故宮學術季刊》第七卷第一期,1989年。
[18] 詹鄞鑫《釋甲骨文「彝」字》,《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6年第2期。
[19] 井中偉《早期中國青銅戈·戟研究》,科學出版社,2011年。
[20] 呂大臨《考古圖》卷四《單冏從彝》,中華書局,1987年,第68頁。
[21] 王黼《博古圖》卷三《周單從鼎》,《金文文獻集成》第一冊,線裝書局,2005年,第327頁。
[22] 黃伯思《東觀餘論》卷上《周方鼎說》,《金文文獻集成》第二冊,線裝書局,2005年,第180頁。
[23] 董逌《廣川書跋》卷一《二方鼎》,《金文文獻集成》第十六冊,線裝書局,2005年,第189頁。
[24] 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卷十二,中華書局,1986年,第56頁。
[25] 趙希鵠《洞天清錄集·古鐘鼎彝器辨》,《四庫全書》第八七一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5頁。
[26] 吳榮光《筠清館金文》,《金文文獻集成》第十二冊,線裝書局,2005年,第21頁。
[27] 馬薇廎《彝銘中所加於器名上的形容字》,《中國文字》第四十三冊,1972年,第6~8頁。
[28] 杜廼松《金文中的鼎名簡釋——兼釋尊彝宗彝寶彝》,《考古與文物》1988年第4期。
[29] 戴家祥《金文大字典》「從」字條,學林出版社,1995年,第378頁。
[30] 張亞初《殷周青銅鼎器名、用途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八輯,1992年。
[31] 陳英傑《西周金文作器用途銘辭研究》,線裝書局,2008年,第209頁。
[32] 雒有倉《說「從彝」及相關問題》,《古文字研究》第31輯,2016年。該文附表列舉2件晚商銅器所銘「從」字似為族氏銘文,而非器名。戰國時期的「從瞏」器屬於雜器,非禮器。這3器應剔除。
[33] 張光遠《周穆王時「作旅鼎」考——兼為「旅器說解」》,《故宮學術季刊》第七卷第一期,1989年。
[34] 何景成《商周青銅器族氏銘文研究》附錄A011,齊魯書社,2009年,第350~355頁。
[35] 嚴志斌《商代青銅器銘文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81頁。
[36] 陝西省考古研究所《高家堡戈國墓》,三秦出版社,1995年。
[37] 長水《岐山賀家村出土的西周銅器》,《文物》1972年第6期。
[38]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中華書局,1986年,第1290頁。
[39]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科學出版社,1957年,第29~30頁。
[40] (日)林巳奈夫著,廣瀨薰雄、近藤晴香譯《殷周青銅器綜覽》(第一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45頁。
[41]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中華書局,2004年,第465頁。
[42] 朱鳳瀚《中國青銅器綜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88頁。
[43] 楊寶成、劉森淼《商周方鼎初論》,《考古》1991年第6期。

正經補史-淺論乳釘蛇紋「戈」族方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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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是中國古代用以烹煮和盛貯食物的禮器,是古代最重要的青銅器品種之一。自古以來鼎都被視為傳國之重器,同時也是國家和權力的象徵。「吉金」意為精純而美好的青銅,《墨子》曾述大禹鑄九鼎時言「使蜚廉採金於山川,而陶鑄之於昆吾。」,古時之貴族多以擁有青銅吉金,而視為其品味與家學底蘊,更以擁有一鼎而為榮耀。《史記·貨殖列傳》曾載:「灑削,薄技也,而郅氏鼎食。馬醫淺方,張裡擊鐘。」唐代王勃《滕王閣序》又言:「閭閻撲地,鐘鳴鼎食之家。」可見無論是強漢之時,還是盛唐之制,當時的文人墨客,貴族世家,皆以鐘鳴鼎食為榮。而鼎中,最為稀罕珍貴的,莫過於方鼎,自古以來皆有「一方頂十圓」之說,而方鼎四足頂地,方正純厚,更是象徵了無上的權力與地位。本次中國嘉德(香港)春拍的「作從彝方」方鼎,更是其中佼佼,器型周正,不偏不倚,氣勢磅礴,巍然大氣,為古戈國之重器,十分難得。
戈國「戈」族,是商周之際的大族,同時也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古族,乃夏之遺民,以其國為姓。《史記·夏本紀》曾載:「太史公曰:『禹為姒姓,其後分封,用國為姓,故有夏後氏,有男氏,斟尋氏,彤城氏,褒氏,費氏,杞氏,繒氏,辛氏,斟(氏)戈氏』」。又有《潛夫論·五德志》:「姒姓分氏,夏後,有扈...戈…,皆禹後也。」 可見「戈」族,原是大禹之後,源流正統且古遠。而至商代,戈亦為大族,是大邑商的方國,如有學者曾認為:「湯滅夏之後,很可能將此戈國封給夏之後裔,就像周滅殷之後,仍將宋封給微子啟一樣。」 。「戈」族在商代應還擔任類似於軍事將領之職務,「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在商代這樣極其重視軍事的時期,「戈」族與戈人常被商王派遣去征戰其他方國,類似的語錄經常出現於自啟、賓、曆、出等甲骨組合卜辭中,如:
可見在甲骨卜辭中,戈人時常被商王呼、令於軍事與征討,不難發現戈國在商王朝與軍事有著密不可分之關係。同時也如上述卜辭中所示,「戈」應作為族長或方國名,可見戈是商王朝的重要方國之一,且在商晚期戈地封國作戈,或稱「戈方」,而戈國之人則稱「戈人」。「戈」 在商周之際不僅有自己的封國,且不是一般的方伯,而是位高權重,尊為侯爵,有著頗為重要的軍事地位,可見卜辭如:
甲子卜,王從東戈,呼侯戈。
乙丑卜,王從南戈,呼侯戈。
丙寅卜,王從西戈,呼侯戈。
丁卯卜,王從北戈,呼侯戈
陳夢家在《殷墟卜辭綜述》中認為:「卜辭的四戈疑是四或四國,但因為於四戈呼諸侯出伐,則『戈』當指邊境之地。」 而筆者以為,憑藉上述可見「戈」族在當時經常南征北戰,於商王朝的軍事有重要的意義,故也可作代詞,代軍事、征伐之意義。故可理解為王從四方征伐,呼侯戈。可見戈國在商王朝不僅僅擁有自己的方國,同時爵位也尊侯,非一般之方伯。而近期的考古研究更是發現了「戈」族有可能在商周之際掌管了青銅冶煉與製造,據新華社鄭州2019 年2月25日電,於安陽辛店鑄銅遺跡新發現一批大型青銅禮器和鑄造陶范、陶模,根據近20件青銅禮器上帶有的「戈」字銘文,辛店遺址主體族群應該是「戈」族,這一族群從殷墟二期延續到商周之際,是該遺址的實際控制者。而辛店遺址在大邑商,且離商代晚期王城殷墟核心區僅約10 公里,不僅掌握軍事、征伐,且是商周掌管青銅器製造與冶煉的重要族裔,可見當時「戈」族在商代的地位與權力。「戈」族於從商至西周纏綿數百年,商、末周初如「卸父丁斝」(集成09240),西周早期有「凡乍器」(集成10552),延綿至西周中期則逐漸消失,如「仲父乙尊」(集成05881)。考古發現「戈」氏器物最多之處當屬涇陽(可詳見《高家堡戈國墓》陝西省考古所·1995)、洛陽、與安陽。宋·鄭樵《通志》曰:「戈氏……其地在宋鄭之間,子孫以國為氏。」而鄒衡也曾提出商代晚期到西周初期,「戈」族主要居住地在涇陽與安陽,而根據《左傳》記載,其國更接近鄭。 古文獻多言戈國在宋鄭之間,而據近期有學者指出戈國地望在商代有可能在商丘與新鄭之間。
綜合上述,不難看出,安陽乃殷都所在,此地應為戈人及其後裔在商王朝做官執事處。而涇陽墓群較小,時代在商末周初,遺址文化堆層不甚豐厚,絕非延續數百年之城邦規模。如此便有理由作出推斷,戈方的原居地應在離殷較近之東方,後遷居於涇陽附近,故而在喪葬習俗方面還保存著若干殷人遺風。戈國常被商王征遣去伐周邊之方國,並在商王朝是享有較高的地位的貴族,掌管部分軍事與青銅器的督造。有銘「戈」之「戈」族器,學者的統計不一:統計有160 餘器的 ,也曾有130 器133 拓銘文 ,也有統計出184 件的 ,可見「戈」族青銅器的數量並不少。而為鼎者,銘有「戈」者則只有27 件左右,而方鼎者更是鳳毛麟角,與「戈」族有關聯之方鼎筆者所見也僅有高家堡戈國墓(M4:4)出土的方鼎與(M3:5)出土的方鼎,銘文皆為「亞父莧作父丁彝」。而其餘銘有「戈」者之方鼎,於考古與館藏均不曾一見。可見此次中國嘉德(香港)春拍的「戈」族方鼎,縱不是銘有「戈」之戈國方鼎孤品,也應是古戈國之重器,稀有之寶品。
本件拍品,紋飾以蛇紋與乳釘紋為主體,器身飾扉棱,鼎四足端飾有饕餮紋,大氣周正。這裡值得一提的是本件拍品器身上的蛇紋,蛇紋在商至西周時期多裝飾在器物的頸部,這一類的蛇紋其軀體較小,與蠶有些許相似之處,所以多有學者認為是蠶紋。然而馬承源先生曾經對此專門做過具體的探討 :一,蛇有眼睛而蠶沒有,而這一類紋飾多具有明顯突出多眼睛。二,蠶的身體與頭部等寬,而這一類蛇紋則明顯突出,多呈三角形。三,蠶只能蠕動而不能靈活的遊動,且往往幅度較小。而這一類的蛇紋則通常具有幅度較大的方折。四,由商周的玉器佐證可知,當時的玉蠶與真蠶十分相似,絕不可能做成蛇的模樣。故此類紋飾,只可能是蛇紋而非蠶紋。類似紋飾,在商周器物上多有出現:如河南安陽殷墟婦好墓之小方缶,與河南武官村大墓出土的簋。陳振裕主編《中國古代青銅器造型紋型紋飾》曾載:
馬承源先生在《商周青銅器紋飾》一書中,曾對蛇紋的象徵意義進行了具體的探討,認為此類蛇紋多是具有蛻變重生、繁衍、與生生不息的含義。本次拍品的小蛇紋,通常具有凸出浮雕的誇張眼睛,三角形的頭部,以及相對短小的身體。身體上多裝飾有各種紋飾,也有素面不帶紋飾的。其實蛇作為上古神獸,在上古以神權作為主導的文明中,地位極其之高,早在文字未誕生之前,蛇便作為一支很重要的圖騰作為先民崇拜與祭祀的對象,即便是在神話傳說中,伏羲與女媧便是兩位人首蛇身的形象。而早期文明的考古發現中,也能找到蛇紋的蹤影,如石峁就曾發現蛇紋城垣,而其後的二裡頭文化時期也曾發現過數件刻有蛇紋的陶殘片,不難看出,其造型已經接近流行於商代晚期的此類蛇紋:
青銅器中,此類蛇紋最早在殷墟二期開始出現,三期至西周早期最為盛行,到西周早期開始大量減少(僅為前期的1/7 不到),至西周中期以後便徹底不復存在了。此類蛇紋多裝飾於觚、尊的圈足上部,以及鼎、盤、簋之口沿,最先出現於觚上,同時也最多見於觚,其餘器型則較少。西周早期以後因為周王朝對飲酒有限制,觚的數量大量減少,此類蛇紋也逐漸的消失在了歷史的舞台上。縱觀考古發現與館藏,此類小蛇紋數量稀少,共計僅約50 例左右,其中軀體填充火焰紋與鱗紋的小蛇紋飾共記約21 例,鱗紋約4 例(如克隆東亞藝術館方觚)。而所有的小蛇紋青銅器中,方鼎只佔四件,更無一類似本品軀體部位亦有高浮雕之鱗狀紋飾,其中最為相似者是上海博物館西周早期的名器「員方鼎」,主題紋飾為乳釘紋與小蛇紋,大體相同,但「員方鼎」器型稍小,做工略微粗糙,不如本品之氣勢,且器身雙側只有一小蛇,而本品為兩隻。此類蛇紋器物考古發現主要分佈在安陽、洛陽等地,也可從旁引證前文「戈」族之所屬與地望。
本品的銘文亦是極其特殊,從彝較之旅彝更為稀少,從彝,或作「從,彳從,從止」,構形多見人人相隨行附加「彳、止」。本類所見有鼎、簋、觚、爵、角、斝、尊、觶、壺、卣、罍、盤、盉、甗、鐘等約111 件,其中鼎僅有18 件。銘文的類型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在「從」後面加「彝」,則為從彝,此類占多數,約有59 件;另一類則是加上器物之名稱,如「從鼎、從壺、從簋」等,此類數量則較少。從彝以食器、酒器為主,有少量樂器、用器,不見兵器。這種情況表明,「從彝」的性質屬於禮器。從彝器始於商末,以西周早期為最多,西周中後期減少,春秋則基本不見,可見器銘以從是具有明顯時代性的。對銘「從彝」的青銅器收藏與研究最早可追溯到北宋時期,如呂大臨商的《考古圖》就記載當時河南河清「河濱岸崩」出土了其中五件青銅器銘曰「從彝」 。當時的金石學家認為從彝多出自組器,為配套組合使用,地位規格較高。如當時王黼曾提出他的觀點曰:「蓋彝以言其有常,從以言其有繼。」 薛尚功的《歷代鐘鼎彝器發帖》、黃伯思的《東觀餘論》也提出了很有意思的見解曰:「從言其次耳」、認為是臣尊王以從之的意思。與這幾個看法都不同,南宋的趙希鵠則認為「從彝」與祭祀時所承放的食物有關:「古之祭器名曰從彝,曰從則其品不一,蓋以貯已熟之物,以祭宗廟。」 而同是北宋的董逌則認為是在宗廟常用器以外的從享之器的稱謂,在其《廣川書跋》中則言:「蓋彝常器也,尊鼎常薦也,其從享者,隨器以名之。古人於宗器,其重如此。」 明清之際,雖多有此銘之器的著錄與收藏,但多遵循宋人之說而少有創新。然而也由此可見,早在宋朝便已然有了比較深入、完善、且來自不同層面對於金石與其銘文的研究。而近當代古文字學者則多認為,「從彝」根據器物、狀態不同,代表幾種不同的意思,如馬衡先生曾指出:「....其為用也,則有宗器,有旅器,有媵器。宗器用之宗廟....旅器用以征行....媵器用於媵女。」從銘文記載來看,大致可以分為三種:
一、用於宗廟祭祀,如傳尊(5864),如麃父尊(5930)等。
二、用於日常飲食,如芮公簋(3707)銘:「芮公作鑄從用簋」等。
三、用於征行,如弔逆簋(《商周》04447)等。
從上述來看,從彝的意義廣泛,多用於祭祀、飲食、征行,也用於宴享、婚媾等。而為甚麼這些不同用途之器,都銘以「從彝」呢?目前的主要意見有二,一是從在金文中,從在甲金文從「彳」從「從」,金文或從「辵」,「从」是「從」的初文。「从」 的在金文裡的字形寫法皆象兩人前後相隨行,故本意是隨行,故為 「隨行之器」,而「從」則更強調相隨於征途之上,故從「辵」。
第二種說法則是《金文大字典》的「从」字條中曾提出「从」與「旅」作「旗下二人隨行形」,因而有作為祭器名稱的用法可能。
筆者更加認可第一種意見,如此又無意之中的印證了前文,無論是時代還是用途,都於偶然間不謀而合。由此從彝可以如此理解:從彝用於征行時祭祀,多跟隨主人於征途之上,始於商代,而盛行於商末周初之季。而前文亦提到「戈」族常年四處奔波,征戰八方,地域跨度極大。而國之大事,不僅在戎,更是在祀,是否可以想到連年的在外征戎,也許並不能經常回到故土宗廟,去祭祀祖先,所以或許當年就是某位戈國的侯爵貴族,特地的作了這件從彝,攜於征行,用以旅祭,令他能夠在遠方作戰的時候亦可在特定的時節祭祀祖先,祈求勝利。昭王時期藏於浙江省博物館的麥方鼎銘:「唯十又一月,井侯延(鬲加舛(右側))於麥,麥錫赤金,用作鼎,用從井侯征事,用饗多諸友。」 更可引證此種猜想之可能。銘有「從彝」之方鼎罕若晨星,筆者所知除本次拍品之外,唯有上海博物館藏有一方鼎,銘「乍從彝」三字,唯見銘文拓片。另可見一器,器型為尊,但與本品銘文相似,銘「乍從彝,戈」,現藏英國塞利格曼氏,或亦可為參考。綜合上述,本品根據族系、造型、紋飾、銘文斷代,應作於商末周初之際,而無論於族系、紋飾、銘文研究與歷史學術價值,都是一件極其重要的文物。從美學與造型上,同樣是一件不可多得的重器,有極高的歷史、研究、藝術與文物價值,值得藏家珍視。
本品原為法國著名的外交家、政治家亨利·奧普諾Henri Hoppenot (1891–1977年) 先生舊藏,並著錄於擁有西方藝術史界中國藝術教科書之稱,由吉美博物館Daisy Lion-Goldschmidt(1903-1998年)編撰的:1960 年版《中國藝術》(《Chinese Art》)一書,此書風靡藝術史世界數十年,是西方最重要的中國藝術史著作之一。亨利·奧普諾先生曾在1933 年至1937 年擔任法國駐華大使,更於1938 年成為法國外交部歐洲事務部總部長。 1952 年至1955 年晉升成為第二任法定法國常駐聯合國安理會主席,1955 至1956任職最後一任中南半島總督。他與他的妻子一生鍾愛中國藝術與文化,曾在中國任職其間拍下了很多難得一見的美景與風土人情,並出版攝影集一本《Extrême-Orient (1951)》。由此可見此方鼎很有可能得自其1933-1937 在中國任職大使的時光,然後伴隨他走完了後來漫長一生的歲月與征途。1978年後由法國巴黎藏家Michel Beurdeley(1911-2012年)得到並珍藏至今。
注腳:
1 曹定雲《殷代族徽戈與夏人後裔氏族》。考古與文物1989.1.72-79頁。
2 鄒衡:《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北京,科學出版社2001版本,第294-295頁。
3 王長豐:《殷周「戈」族銅器整理與「戈」族地望研究》,《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
2011 年第2期,第69-73頁。
4 鄒衡:《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北京,科學出版社2001版本,第294頁。
5 王長豐:《殷周金文族徽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276頁。
6 嚴志斌:《商代青銅器銘文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4月,第280頁。
7 馬承源:《商周青銅器紋飾》,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17-19頁。
8 呂大臨:《考古圖》,卷四《單冏從彝》,中華書局1987年,第68頁。
9 王黼:《博古圖》,卷三《周單從盉》,《金文文獻集成》,線裝書局2005年,第2冊
第124頁。
10 趙希鵠:《洞天清祿集·鼎大小》,《四庫全書》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871 冊第15頁。
11 董逌:《廣川書跋》卷一《二方鼎》,《金文文獻集成》 線裝書局2005年,第16冊
1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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