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札 水墨紙本
17.8×37.8 cm. 7 ×14 7/8 in. 約0.6平尺
釋文:不孝馮敏昌稽顙。善齋道兄先生足下。敏昌不孝罪深補積,遂致先慈棄養,不可為人。乃承大兄睹訃垂情,賜奠隆厚,此情此德,銜結何如?茲殯事粗畢而塋工未竣,現在結廬山中守墓,相見仍遙。諸惟保愛。茲著二小兒叩謝
並請台安兼請伯母老大人萬福。
□惟丙鑒十二月初八日制請。敏昌稽顙再拜啟。
三小兒士镳並□問令郎近好,匆忙欠恭安,並祈恕恕。
說明:此為馮敏昌致友人莫善齋札。馮敏昌(1747—1807),廣東欽州人,字伯求,號魚山,乾隆四十三年(1778)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曾任會試同考官,官至刑部河南司主事。性至孝,尤篤於師友,以父喪服闋,遂不復出。平生遊歷豐富,學識淵博,工詩善書通儒,為清代“嶺南三大家之一”。有《小羅浮草堂文集》、《篤志堂文抄》等多部著述。
上款莫元伯,生卒不詳,字臺可,號善齋,廣東高要縣水邊村人,乾隆四十四年(1779)進士,任番禺訓導,後以母老辭官。著有《柏香齋詩鈔》。性孝,工詩,以學行聞於時,常與馮敏昌唱和,《松軒隨筆》 載,馮曾以楹聯贈莫:“奉母孝經看在手,教兒文選讀從頭。”
信札作於嘉慶四年(1799)其母病逝之時,友人莫善齋曾來祭奠,馮敏昌致信回禮問候。敏昌性情純孝,乾隆六十年(1793)聞父亡之訊時,即痛不欲生,“日咯血數昇”,幷“矢志素食三年”。作此札於母喪時,更是悲痛欲絶,自言“幾幾滅性,倍甚於聞先大父訃時”。母病時其正在外地講學,匆匆赶回,僅侍奉十日,母便病逝,因此信札中沉痛自責“不孝罪深補積,遂致先慈棄養,不可為人”,尤見哀慟之深切。母喪後,即如札中所言“結廬山中守墓”,且堅持六年之久,《廣東通志》謂之“終身如一日,淳篤至行”。其至情至孝,於札中亦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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