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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想-中國古代書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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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泉 (1868-1931)
手跡兩通

立軸 水墨花箋

27.0×17.5 cm. 10 5/8×6 7/8 in. 約0.4平尺

鈐印:三十六峯草堂(二次)、廉泉長壽印信(二次)、小萬柳堂

籤條:廉南湖小楷。西溪別墅珍藏。

出版:《翰樂軒:李曉湖珍藏名人字畫與扇面集》,第57頁,廣東人民美術出版社,2015年10月。
釋文:1.至崇敬之哈華托大律師英鑑,敬啟者。鄙人不通西文,不能與貴律師裁書寫心,暢談衷曲,是一憾事。貴律師第一次來函前只憑友人略述大意,本日托人以華文譯出錄稿錄上,是否與貴律師來函語意相符,尚乞校正。至編刻李文忠公全書一切款項,貴律師聽李經邁一面之言,謂與我結核清楚,不知李經邁指定付印刷欠項三千餘元者,是皖省售出書償銀三千兩之一款。詎料革命事起,皖省書價至今未收到,鄙人與李經邁革命後至今亦未見面,則所欠李光明書莊之印刷尾款誰與結核?此不辨自明者,當日皖省定書之巡撫朱經田先生(即朱家寶)現在神戶,鄙人於本月十日去書報知此事,錄稿附察,貴律師閱此及我第三次寄李經邁之書,雙方之是非曲直當了然於心矣。鄙人視名譽重於生命,而愛他人之名譽無異一己之名譽。此項印刷欠款係該書莊數十手民汗血之資,豈堪受此損失?李經邁不應因售出書價之損失而累及印刷之商人,且加以藉斷要求之惡名。鄙人前答貴律師書謂望李經邁於良心上自省者此也,人心未死公理自昭,鄙人不願多言。貴律師於此事原委亦必有了解之一日矣。語不達意,伏惟

諒察順頌

日祉。不盡悽悽。

廉泉敬啟

中華民國六年十月十四日

2.前錄七律一首(文略)。題中洲太傅繪原村莊圖,莊在東京府下荏原村,東臨大森灣,白帆蒼波,近接眉睫,西望富嶽,朝暾夕暉,映射積雪,氣象變幻,足資吟詠,恍如住繪畫之間,故名繪原村莊,見太傅自記。

祥麟先生吟正。丁巳(1917年)九月南湖居士廉泉。



說明:1.廉泉,字惠卿,號南湖,又號岫雲、小萬柳居士,無錫城內水獺橋人。十九歲與桐城吳芝瑛結婚。光緒廿年中舉,歷任戶部主事、戶部郎中。光緒三十年冬,辭職南歸,移居滬上。翌年,在上海曹家渡購地築園,營造別墅,題名小萬柳堂。光緒卅二年,在上海集股創辦文明書局,編印新式學堂教科書,出版文學藝術譯著等。他還送趙鴻雪去日本學習珂羅版、銅版等先進印刷技術,使文明書局成為我國最早採用珂羅版、銅版、鋅版印刷書籍的書局之一。光緒卅三年,秋瑾被害,他協助吳芝瑛將其遺骨葬於杭州西泠橋畔,請無錫著名畫家吳觀岱描畫了《西泠寒食圖》,並在秋瑾就義處軒亭口建立“風雨亭”,在杭州南湖小萬柳堂別墅內建立“悲秋閣”,以志哀悼。南湖精詩文,善書法,嗜書畫金石,收藏宏富。遺著有《南湖集》《潭柘集》《夢還集》《夢還遺集》等。

2.此中收錄廉泉致哈華托律師書信一通,所言及之事,為歷史上著名的“廉李公案”。廉泉受李鴻章後人所託編輯校印《李文忠公全書》,因巨額書款而引發的曠日持久的糾紛。此事於彼時學界影響甚巨。

3.此二通手書,均書於吳芝瑛詩箋上,吳芝瑛為廉泉之妻。吳芝瑛(1867-1933),字紫英,別號萬柳夫人,安徽省桐城縣人。父吳康之曾任山東甯陽、禹城知縣。堂叔吳汝綸乃桐城派名家。吳芝瑛詩文書法節名於時。

估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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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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