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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華——古典家具及工藝品

1674
黃花梨無束腰馬蹄足石面詩文琴桌(明中期)

116×59×89 cm. (45 5/8×23 1/4×35 in.)

"釋文:質賦衡峰貞,似玉溫而理瑩,而禮二奏,虞弦薰風更續,人對明光佇瞻,補牘。朝文。
琴桌黃花梨製,紋美質堅,麥穗紋明顯,局部有鬼臉點綴。全器使用方材,線腳俐落,構件沿邊不起線,風格簡潔。無束腰,邊抹立面方正,稍稍多出腿足。牙、腳圓格角相交,四面均安一木整挖的羅鍋棖,不與腿足交圈。方材腿足,底收扁馬蹄。
桌面以格角榫攢邊鑲嵌紋理旖旎動人的獨板石心,右上角陰刻詩文:“質賦衡峰貞,似玉溫而理瑩,而禮二奏,虞弦薰風更續,人對明光佇瞻,補牘。朝文”。意思是:石紋天賦資質與衡山相似,其質地堅貞又溫潤如玉,是一塊光潔像玉的石頭,溫和而美好,在和暖的東南風裡撫著琴弦,亦可佇立於宮殿,臨視奏章。由此推測,此桌曾作為琴桌使用,且充分肯定了桌面的石材之佳。
銘文後刻“朝文”印,經查,朝文為明代武進人徐紘之字,弘治庚戍進士,以刑部郎出為廣東按察司僉事。徐紘曾編著《明名臣琬琰錄》,被收入四庫全書。
來源 :巴黎Jean-Pierre Rousset舊藏。

木石之約
—傢俱用石小考
文/譚向東
木生來就嚮往天空,石則本能的墜向地心,這些向上和向下的矛盾力量,造就出昇華與沈澱、柔與堅、曲與直、方與圓等等不可名狀之美。
舊石器時代的歷史劃分,說明早期人類生活與石的密切關係。人類對石的加工是征服自然的創舉,尤其是對石頭的平面化處理,代表了生產力的進步。考古工作者在山西沁水下川文化遺址中,發現一件17000年前的殘石磨盤。最原始的石磨盤、石磨棒,可能是兩塊天然石塊,後來人們逐漸將下麵的石塊加工成扁平狀,將碾磨用的石塊加工成圓柱形的磨棒。其後裴李崗文化遺址、磁山文化遺址出土的上百件石磨盤,不僅平面光潔,還有刻意加工的圓足,表明古代先民對石的加工使用已然熟練。
河北鄲城出土的漢故博士常山大傅王君坐榻、泰安縣舊縣村漢畫像石墓出土石榻、望都2號墓出土合榻、臨淄商王村2號墓出土石榻、密縣後士郭漢畫像石墓出土石案石榻等等,說明石製傢俱在漢代已經進入人們的生活。
其後石製傢俱的品類漸漸增多,例如湖州市白龍山漢六朝墓出土石屏風,山東巨野前賀莊西晉畫像石墓出土石几。
在北方,不少於13座南北朝墓葬出土石製圍屏床榻。這些榻床的圍屏,通常雕刻精美生動的圖案,這種石板上雕琢裝飾的習慣延續至隋唐,安陽市博物館藏隋代麹慶墓石屏風,不僅在屏面上浮雕車馬出行的場景,座墩上也以卷草為飾。
唐宋時期是我國傢俱的發展完善階段,石製傢俱的形製也隨著多樣,椅類和桌案類都有實物出土。五代康陵石供桌,1996年浙江省臨安市玲瓏街道祥裡村後晉天福四年十二月(西元940年)康陵出土。桌面呈方形,四角委角,底座四面壼門托泥,是早期箱式壼門結構的遺韻。
河南方城鹽店莊村宋墓出土了北宋紹聖、宣和年間的石桌石案石椅石屏風等,與宋明時期的木質傢俱形式基本相同,其中石燈掛椅系有椅披。
這些石製傢俱,多數屬於明器。而供人日常生活使用的石製傢俱,通常是木石相結合的。兩宋之前,暫未查到木石傢俱的實物和資料。最早的相關文獻記載,見於南宋皇族趙希鵠的《洞天清錄》:「琴案須作維摩樣,庶案腳不礙人膝。連面高二尺八寸,可入膝於案下,而身向前。宜石面為第一。次用堅木。厚者為面,再三加灰,漆亦令厚,四腳令壯,更平不假坫扱,則與石案無異。永州石案面固佳,然太薄,板須厚一寸半許乃佳。」維摩樣,即指維摩詰經變圖中常坐的箱式榻,與前述康陵石桌的底座類似,但應非石製,否則不用單獨強調「宜石面為第一」。明初曹昭《格古要論》和萬曆年間屠隆《考槃餘事》皆延續趙希鵠的說法。
琴桌以石為面,最好的例證當屬宋徽宗《聽琴圖》中的琴桌。雖然《聽琴圖》的作者尚存在學術爭議,但其創作年代在政和年間已成定論,自然真實的反映北宋末期的傢俱形態。圖中琴桌的桌面呈青黛色,並帶有細膩的花紋,基本可以斷定為某種石板。
宋代洪邁編撰的《夷堅志》載:「乾道初,內侍陳源坐罪謫郴,詔籍其家貲出鬻,將作呂丞義卿得二物:其一琴台,虢州月石所作,色紫而理細,茂林修竹,江村小景,工妙不可名狀。」宋徽宗的琴桌面心色澤紋理,與洪邁所說的虢州月石極似。
木桌石心的另一個佳例,是臺北故宮博物院收藏的宋代佚名《嬰戲圖》軸。畫中描繪一群孩子表演傀儡戲,其中一個孩子操縱木偶,另外兩個擊鼓打鑔配樂。木偶戲的舞臺則是一張放倒的朱漆小案,案的形製簡雅,但雕飾華美富麗。案面嵌裝石板,淡綠的底色,紋理如霧靄中的山巒若隱若現,仙氣氤氳。
由文獻和繪畫影像可見,至遲在宋代,木質傢俱鑲嵌石材已經出現。但文字和圖像僅限於石材平面裝嵌於桌面案面。雖然有蘇軾《歐陽少師令賦所蓄石屏》等宋代詩詞,提到過石屏風,但無法判斷詩詞中的屏風是純以石製,還是木質嵌石。因此基本可以認為,宋代並未出現木質屏風的屏芯用石板立面裝嵌。
目前已知最早的裝嵌石面的實物,是魯荒王朱檀墓出土的一對頂牙羅鍋棖平頭案,朱檀葬於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該案目前收藏於山東博物館。
朱檀入土的前一年,曹昭的《格古要論》成書,書中「異石論」一章提及15種石材,有桂川石、太湖石、英石、霞石、烏石、鬼紋石、石琉璃、雲母石等賞石。而可「鋸板」用於裝嵌「桌面硯屏」的石材,有竹葉瑪瑙石、土瑪瑙、紅絲石、南陽石、川石、湖山石等6種。大約70年後,王佐《新增格古要論》(書成於天順三年(1459))在《異石論》中加入靈壁石、永石(即祁陽石)、試金石、崑山石4種石材。
因此可知,以石板鑲於屏風的立面裝嵌做法,在明初洪武時期出現,但可能不早於宋代。而我們熟知的大理石,在王佐著書時尚未出現。因而可以推知,大理石用於傢俱的年代不會早於明天順。有專家學者根據文徵明《真賞齋賦》中提及的徐溥舊藏大理石屏猜測,大理石屏風最早製作於成化、弘治年間,這也印證了曹昭、王佐著書時,大理石並未廣泛使用,其出現年代晚於瑪瑙石、南陽石、永石等。
明清之際,嵌石桌案、屏風、羅漢床、架子床、香几等傢俱大量出現於繪畫當中,如鎮江本及大都會本《杏園雅集圖》、《五同會圖》、《甲申十同年圖》、《玩古圖》等等。《上元燈彩節》中,寬綽的街道集市上,各類傢俱當街售賣,清晰可見多數傢俱鑲嵌石板裝飾,足見當時嵌石傢俱何其風靡。
前述宋代佚名《嬰戲圖》的面心石材,從底色花紋來看,極有可能是明初曹昭在《格古要論》異石論(書成於洪武二十一年(1388))中提到的南陽石,也稱為綠石:「純綠花者最佳,有淡綠花者、有五色雲頭花者皆次之。性極堅細潤,鋸板可嵌卓面硯屏。」
明晚期黃花梨無束腰石面詩文琴桌,面心所嵌正是這種綠石,是明早期就已廣泛使用的傢俱嵌石。
該桌選材精良,造型肅穆清秀,挺拔俊雅。整塊石板選料尤為難得,色彩絢爛,層次分明,周匝的紋路如碧波蕩漾,中間的淡綠色花紋,如落入碧波的繁星,劃破湖面的寧靜,捲起千堆雪,波譎雲詭,充滿詩意和遐想。
更為難得的是,彼時的主人,將心中念想銘刻於案面一角:「質賦衡峰貞,似玉溫而理瑩,而禮弍奏,虞弦熏風更續,人對明光佇瞻,補牘。」
銘文中的前半段大意為:「石紋天賦資質與衡山相似,其質地堅貞又溫潤如玉,是一塊光潔像玉的石頭,溫和而美好。」表達對桌面綠石的喜愛之情,殷殷切切。
而「虞弦」則有所特指。《禮記•樂記》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因而以「虞弦」泛指琴。明代高明《琵琶記•琴訴荷池》:「強對南薰奏虞絃,只覺指下餘音不似前。」 明何景明《題嚴內翰賜扇》詩曰:「象轂銀鐶倍光寵,好揚薰風助虞絃。」明代詩詞中的熏風、虞絃,與石上銘文中的詞語何其共鳴。而銘文最後則是讀書之餘的遐思遠眺,表明主人手不釋卷。
銘文突出了撫琴和閱讀的雙重用途,因此可知其既是琴桌,也是書桌。前文中兩條宋代的史料均與琴桌琴台有關,也恰恰為這件琴桌做出最好的注腳。
傢俱的使用功能常常隨著環境的變化而變化,除了特定場合量身定製的傢俱外,桌案類傢俱的功能多樣。比如金瓶梅中反映出明代人生活與今不同之處,是喝酒與吃飯是兩件事,分別進行的,基本都是先吃飯,待殘羹剩菜撤下,再上下酒小菜喝酒。同一張方桌,吃飯的時候叫飯桌,喝酒的時候就叫酒桌,不會因為吃完飯再喝酒時特意換一張桌。所以有時我們非要給一件傢俱加上一個功能性的名稱,是不科學的。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傢俱研究》中,對琴桌的釋義為:廣義指不同尺寸的條桌,狹義指專為彈琴而製的桌案。《魯班經》中有「小琴桌式」,相對而言應該有大琴桌。因而琴桌的尺寸不一,比如故宮藏兩件漆木琴桌,高度為71釐米,而上海博物館的黃花梨琴桌,設有音響,專為彈琴而製,高度卻為82釐米。足見琴桌的尺寸並無一定之規,適合彈琴就好。從本品的尺寸看來,該桌是為主人量身定製,因而該桌的高度與常見的不同。
銘文最後刻「朝文」印,經查,朝文為明代武進人徐紘之字,弘治庚戍進士,以刑部郎出為廣東按察司僉事。徐紘曾編著《明名臣琬琰錄》,被收入四庫全書。
兩年前,一件項元汴款黃花梨鑲大理石帶屜板小香几,拍出4000餘萬元的善價,可謂一字值千金。
本拍品為巴黎Jean-Pierre Rousset(1936-2021)舊藏,購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是頗具代表性的文人傢俱,望藏者寶之。"

估價 :
HKD: 6,200,000-7,200,000
USD: 794,900-923,100

成交價:
HK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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