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cm. diam. (3 3/4 in.)
羊脂白玉,潤澤無暇,如膏如脂,琢素面素心玉碗,碗口外侈,碗底矮圈足。料美而無暇,不予人工雕琢,返璞歸真,方可彰顯完美玉質。碗壁薄透,拿捏可隔而觀手,做工規矩,遠視之寶光盈盈。非宮中御用不能得此良材、良工。此碗保存完好,整器磨製精到,拋光細膩,雖光素無紋,却十分費工,玉色清潤溫和,造型柔美典雅,料工相宜,堪稱神品。
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廷平定準葛爾部和回部之後,新疆地區玉料大量進入宮廷,玉器生產出現了繁榮局面。宮廷製玉規模雖盛,然因極費財力、人力,故除皇帝外,宮中其他人使用玉器的規定,較瓷器以至金銀更加嚴格。乾隆年間所定“鋪宮”中的日常用品,僅皇太后、皇后可各用“玉盞金台”一副,其他妃嬪皆不得僭用;“筵宴例用”中,亦僅皇帝筵宴用“玉盞金盤”二分,其他筵宴也不用玉器。《國朝宮史·經費二·恭進》記載,乾隆年間皇太后六十歲和七十歲兩次聖壽大慶恭進壽禮,每次均有“玉碗一九”,即玉碗九件,專為太后之用。由以上玉碗使用的嚴格規定,可見其珍貴程度。
透過乾隆時期蘇州地方為宮廷制作玉器的過程,可看出玉碗製作的精細。乾隆三十年,蘇州織造為清室做了四件玉碗,向內務府寫的支出費用報告稱:“計開青玉大碗四件,各高三寸五分,口面五寸八分。每件做坯六十七工,打鑽、叨膛九十一工,做細六十三工,光玉匠四十一工,鐫刻年款四字做四工。以上每件做二百六十六工,每工銀一錢五分四厘,共銀四十兩九錢六分四厘。”從這條材料看,製作玉碗除了前述設計圖紙,審查工序外,還要經做坯、打鑽、叨膛、做細、光玉、鐫刻年款等六道工序。由此可見此碗雖簡,而工則不然,器裏器外弧度圓潤優美,綫條流暢飄逸,凸顯雕琢工藝之精美,工匠們的巧思精工寓於其中。不僅具有使用功能,而且也極具觀賞性,體現了冶玉“良才不雕”和“古尚簡約”的兩個美學觀,二者相輔相成。
來源:意大利藏家舊藏
參閱:《中國玉雕》,葉義,敏求精舍、香港藝術館,1983年,第252-253頁,圖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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