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札(一通二頁) 水墨紙本
24.1×13 cm. 9 1/2×5 1/8 in.約0.3平尺(每幅)
釋文:總署。日來英美領事館俱有照復,賠款均照收完案。司庫支絀不能多撥,又未便久稽。前已撥過六千餘兩,此次遵鈞署宥電,又由司庫撥付三萬四千四百兩。美國賠款八千兩系由宜昌關撥付,合并奉達,以期迅速結案。之洞肅號,十二月二十晨刻發。
附密片。速速。查龍海亭供酌敘。請敕下各省嚴密緝拿(為洋人內應,正折不便說,片內可直敘),翦煌(湖南〇〇人,籍貫次說出),略言此匪句通洋人,最為狡險(通文墨,久在軍臺,人稱為翦師爺),其罪在尋常各匪首之上,察其情節,與句串洋人,私買軍火之事,似有牽連。今雖美生一犯,已經英領事辦回英國。但洋人不可深究,而此通洋助惡之匪,不可不拿簽誅鋤,以免再逞詭謀,致成巨患。
說明:此信談及晚清轟動一時的“美生案”,1891年,太平天國叛將李昭壽之子李洪發動五省哥老會起兵,英國人美生(Mason)負責從香港偷運軍火入境,被海關緝獲,起事失敗。
文中提及的翦煌,為哥老會頭目之一,據光緒十八年(1892)九月十四日,龍海騰供稱: 「光緒十年法人鬧事之時,伊正在福建寄住保舉武職後因正法之劉添順家內,與會中大頭目翦煌、匡世明、彭清泉等相識,常見翦煌、彭清泉與洋人往來甚密。」
而最後的結局在吳大澂1893年致汪鳴鑾的一封信中可以找到:“去臘訪購著名匪首匡世明、剪煌二名,一月之中,先後擒獲,此湘中近日一大快事,均已解鄂,由達公(張之洞)訊辦,此洋人美生案内私購洋軍火之要犯也。”美生因係英人,享有治外法權,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期滿後被驅逐出境。與此相對照,同案的哥老會分子,拘留期間已用盡酷刑,即使有「立功」表現,最終仍被處死。這次起事的李洪也因嫌疑被捕,但他矢口否認與起事有關。1893年,二號人物匡世明在湖南落網,被押到南京對質。李洪自知一經對質即無法抵賴,與妻妾在監獄中服毒自殺
正如張信中所言:“但洋人不可深究,而此通洋助惡之匪,不可不拿解鋤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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